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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區監理所基隆站遊覽車客運業安全考核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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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第2季 100第3季 100第4季
排序 公司名稱 違反公路法77條之重大違規件數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件數 備註
1 元鹿通運有限公司 0 33條1件
40條3件
53條1件,共5件
16條:擊破器裝置不足。
18條:座位數與行照登記不符。
33條:高速公路超速。
40條:一般公路超速。
53條:闖紅燈。
2 全安通運有限公司 0 40條2件,共2件
3 光達通運有限公司 0 40條3件,共3件
4 新環遊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0 53條1件,共1件
5 瑞鋐通運有限公司 0 33條1件
40條2件,共3件
6 鴻展通運有限公司 0 18條1件
33條1件
40條1件,共3件
7 鴻幃通運有限公司 0 0
合計 公路法案件 0 處罰條列件數 18條之一1件
33條3件
40條11件
53條2件
備註:
  1. 違規件數係本所列管遊覽車公司之車輛,有違反行車安全重大違規或缺失,經查核屬實所掣單舉發者。
  2. 舉發之違規事實包括如下:(1)駕駛座上方加(改)裝座椅(2)設於駕駛室上方之最前方乘客座椅未設欄杆或保護板與擋風玻璃區隔,欄杆或保護板上緣之後緣與擋風玻璃之距離未達七十公分(3)前門通道封閉,無法與座位連通僅留中間車門供旅客上下車(4)安全門無法開啟或封死或加活動蓋板(5)滅火器逾期(6)僱用駕駛人駕駛大客車經歷資未滿3年…等。
  3.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件數: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17、18、33、35、40、53、54等條款。
  4. 本所轄區共有7家遊覽車公司,188輛車。
  5. 第4季(10月份至12月份)由北高監理處、各區監理所及警察單位共同查核結果,違違反公路法77條件數0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件數17件。